党员干部的三把“真”火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倾听群众呼声,为履行义务加把“真诚”火。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履行党员义务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大事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终生的课题,检验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规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来入基层,俯下身来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交流时不说“官话空话”,只说“真话土话”,用“真诚之火”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的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反映群众愿望,为担当责任添把“真实”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吹捧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不追求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之策皆为群众所盼,所行之事皆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出,敢抓敢管;面对问题挑战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紧要关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关心群众疾苦,为遵守纪律添把“真情”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只有真情待民,关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事”当成“我家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规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员干部 请找准自身定位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番话凸显了党员干部的重要性,保障了党员的权利,同时也为党员干部的权力,划定了前提条件。党员干部要在党组织的权利保障下、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勉励和严厉要求中准确定位,找准方向。
信念坚定、牢记使命,准确定位自己应该想什么。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让中华民族树立起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光辉旗帜,新冠疫情、洪涝灾害……每一次的磨难,都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因此,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心和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増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刻苦学习、增强素质、提高能力,努力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群众的贴心人,在每一个组织需要的地方用本领发挥骨干作用,撬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杠杆”,让党旗在祖国大地高高飘扬。
敢于担当,用于斗争,准确定位自己能干什么。米兰·昆德拉说:“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就越真切实在。”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当前,中国人民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党员干部当应敢斗争、会斗争、能斗争。然而,斗争不是一句口号,要把斗争精神体现在勇于担当中,,“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没有干部的担当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法落到实处,“为人民服务”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员干部要把斗争精神发挥在实干苦干中迎难而上,在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国家前进中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准确定位自己不该干什么。“廉洁乃为政之魂,勤政乃公仆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勤政廉洁是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基本政治素养,党员干部应对纪律心存敬畏,警钟长鸣,戒线常拉,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守好廉洁底线,恪守法纪底线,遵守初心防线,不触纪律红线,做干净清白的好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对自己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对自己严要求,在提升自律意识上不松懈,努力做到小事不糊涂、小节不失范,做两袖清风的表率人;用理论武装头脑,“防止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做到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做时刻维护群众利益的“老实人”。
@党员干部 请找准自身定位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热情。”中共中央政治局11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把全体党员更加紧密地团结在党中央周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共同奋斗。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番话凸显了党员干部的重要性,保障了党员的权利,同时也为党员干部的权力,划定了前提条件。党员干部要在党组织的权利保障下、在习近平总书记的深情勉励和严厉要求中准确定位,找准方向。
信念坚定、牢记使命,准确定位自己应该想什么。实践证明,坚持党的领导,让中华民族树立起了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光辉旗帜,新冠疫情、洪涝灾害……每一次的磨难,都证明了中国共产党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因此,作为党员干部,首先要有坚定的信心和信念,坚持党的领导,増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刻苦学习、增强素质、提高能力,努力成为政治上的明白人、业务上的内行人、群众的贴心人,在每一个组织需要的地方用本领发挥骨干作用,撬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杠杆”,让党旗在祖国大地高高飘扬。
敢于担当,用于斗争,准确定位自己能干什么。米兰·昆德拉说:“最沉重的负担同时也成了最强盛的生命力的影像。负担越重,我们就越真切实在。”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同一切可能动摇党的根基、阻碍党的事业的行为作斗争。当前,中国人民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国内外发展环境发生的深刻复杂变化,党员干部当应敢斗争、会斗争、能斗争。然而,斗争不是一句口号,要把斗争精神体现在勇于担当中,,“天地生人,有一人当有一人之业;人生在世,生一日当尽一日之勤”没有干部的担当作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法落到实处,“为人民服务”也只能成为一句空话,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党员干部要把斗争精神发挥在实干苦干中迎难而上,在服务群众、推动改革、国家前进中敢作为、能作为、有作为。
遵守纪律,廉洁奉公,准确定位自己不该干什么。“廉洁乃为政之魂,勤政乃公仆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引导党员开展民主监督,旗帜鲜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勤政廉洁是一名党员干部应有的基本政治素养,党员干部应对纪律心存敬畏,警钟长鸣,戒线常拉,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守好廉洁底线,恪守法纪底线,遵守初心防线,不触纪律红线,做干净清白的好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党员干部要自觉在廉洁自律上对自己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对自己严要求,在提升自律意识上不松懈,努力做到小事不糊涂、小节不失范,做两袖清风的表率人;用理论武装头脑,“防止人民公仆变为人民主人”,做到自觉加强政治历练,增强政治自制力,做时刻维护群众利益的“老实人”。
@党员干部:站稳“人民”立场 为民奋力奔跑
《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对进一步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重要意义。其作为广大党员干部工作、学习、生活的基本准则,明确了党员的权利与义务,规范了党员的行为与纪律,强化了党员责任与担当。作为新时代党员干部,当以《条例》为根本遵循,忠实履行使命,强化责任担当,站稳“人民立场”,为人民奋力奔跑!
站稳人民立场,利为民所谋,鞠躬尽瘁为百姓“谋幸福”。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确保权利的实现。党员权利的行使和义务的履行当以人民利益为基准。作为党员干部要始终坚定理想信念,牢牢站稳人民立场,做到“利为民所谋”。要始终明确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终身课题,牢记共产党员身份,在服务群众中勤于“亮身份”,当面对困难时勇于“站出来”。一切工作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人民“叫好”为追求。心系人民,鞠躬尽瘁,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做到民忧则己忧,民乐则己悦,以为民、亲民、爱民的实际行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站稳人民立场,责为民所担,尽心竭力为乡村“谋振兴”。“十三五”收官在即,“十四五”即将顺利开篇。面对改革发展稳定繁重任务,面对全面实现乡村振兴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青年党员干部,要明确“心为民所系,责为民所担”的工作方向,以“舍我其谁”的责任与担当,铆足“干劲”瞄准方向,孜孜不倦地耕耘;铆足“闯劲”面对困难,一往无前地拼搏;铆足“韧劲”面对挫折,百折不挠地奋进。以“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的执着信念,在战脱贫、谋发展、惠民生、促振兴的征程中,勇挑“担子”敢拔“钉子”善谋“路子”,用汗水、勇气和智慧为人民酿生活“美酒”,为发展绘美好蓝图。
站稳人民立场,权为民所用,克己奉公为民族“谋复兴”。“以法治权权生威,以德修心心养廉。”权力有多大,责任就有多大。党员干部要永远铭记“权为民所用”的公仆情怀,面对“鲜花”与“掌声”、围猎和诱惑,始终坚守清白做人、干净做事的人生信条,坚守克己奉公、人民至上的纯真信念。认清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加强党章党规学习,锤炼党性素质,增强从政底色,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不断强化自警、自省、自重、自律意识,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以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紧迫感,立足岗位,锐意进取,奋发有为,做为人民谋幸福、为乡村谋发展、为民族谋复兴的时代“奔跑者”!
党员干部的三把“真”火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倾听群众呼声,为履行义务加把“真诚”火。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履行党员义务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大事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终生的课题,检验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规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来入基层,俯下身来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交流时不说“官话空话”,只说“真话土话”,用“真诚之火”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的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反映群众愿望,为担当责任添把“真实”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吹捧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不追求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之策皆为群众所盼,所行之事皆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出,敢抓敢管;面对问题挑战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紧要关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关心群众疾苦,为遵守纪律添把“真情”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只有真情待民,关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事”当成“我家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规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党员干部的三把“真”火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军队政治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会议强调,广大党员要正确认识和处理义务与权利、责任与担当、行使权利与遵守纪律的辩证统一关系。党员行使权利必须以履行义务、担当责任、遵守纪律为前提。
倾听群众呼声,为履行义务加把“真诚”火。党章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同时也享有八项权利。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是互相联系,相辅相成的。履行党员义务不是“小事一桩”,而是“大事一件”。它是每一位党员应尽的责任和终生的课题,检验的是党性,折射的是忠诚。党员干部要时刻以高标准、严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对党和人民负责,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首要位置,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要以入党誓词为“定盘星”,以党章规定为“压舱石”,沉下心来入基层,俯下身来听呼声。常去田间地头走一走,常往群众家中坐一坐。和群众交流时不说“官话空话”,只说“真话土话”,用“真诚之火”打开群众的“话匣子”,在谈天说地中了解群众最朴素的愿望,让“面对面”真正转化为“心贴心”。
反映群众愿望,为担当责任添把“真实”火。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当党员干部要有担当,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会有多大成就。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党员干部要牢记自己的党员身份,时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做到能尽责、尽全责。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吹捧华而不实的“形式主义”,不追求劳民伤财的“面子工程”,将抓落实的出发点放到为党尽责、为民造福上。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所谋之策皆为群众所盼,所行之事皆为群众所想,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面对歪风邪气能亮剑而出,敢抓敢管;面对问题挑战能迎难而上,攻坚克难。在危急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在紧要关头站得住脚,立得住身。
关心群众疾苦,为遵守纪律添把“真情”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党员干部要深刻意识到,所有的违法违纪行为都建立在损害群众利益的基础上。只有真情待民,关心群众疾苦,把“百姓事”当成“我家事”,才能知道什么事情该做,什么事情不该做,才能更好地“讲政治、守规矩”。要正确看待手中权力,切实解决好“为谁服务、为什么当干部”这个根本问题。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头脑清醒,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遵纪守法,时刻以党纪国法为标尺,在一言一行上体现纪律要求,从一点一滴中强化规矩意识。做到知行合一、以知促行、以行促知,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为全面深入系统掌握我市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情况,根据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和《××省贯彻落实<2019—2023年全国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规划>情况实地抽查评估工作方案》要求,现就做好我市贯彻落实《规划》情况中期评估自查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拟从9月3日起至15日期间,各县(区)和市直各党(工)委开展自查自评。
围绕省委组织部实地查看的工作要求进行自查,通过收集整理资料,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形成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省委组织部实地抽查的工作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以及市、县直单位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同志的工作汇报,全面了解掌握各抽评单位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2、查阅资料:主要查看各县(区)各单位安排部署以及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资料。
3、座谈交流:在县(市、区)组织召开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党员教育中心、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工委业务骨干,乡镇党建办主任,乡镇组织干事,村党组织书记,省级示范培训班学员等参加的座谈会,了解市县党员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困难问题和意见建议等。
4、个别访谈:分别与市(州)、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分管党员教育工作的副部长,市、县直单位机关党委负责同志、业务骨干、普通党员进行个别谈话,了解掌握单位安排部署和开展工作的思路方法以及负责同志对党员教育工作的思想认识水平,听取对推动《规划》落实的意见建议等。
5、问卷调查:主要面向各类党员,了解不同行业领域基层党员干部对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思想认识、意见建议、接受教育培训的情况、对省上安排部署的党员教育工作任务的意见建议、对下一步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建议等(通过××e培训系统在线调查)。
6、知识测试:分农村、机关、国有企业、城市社区、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不同类别,组织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了解各行业领域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的真实成效。
7、实地查看:主要查看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情况,在农村了解党员履职情况、查看村党组织带领群众脱贫致富、发展产业、推动乡村振兴、破解难题、化解矛盾等成果;在机关企事业单位,了解党员履职情况、查看党组织推动改革发展、提升服务质量、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等成果。实地查看时采取不打招呼、随机选点的方式,重点选取省级示范培训班学员所在单位。
自查工作紧密结合《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重点围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掌握本地本单位落实《规划》确定的总体要求、3项工作目标、首要政治任务、7项基本任务、3个方面主要内容、4个方面方法措施以及4个方面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情况。省委组织部在实地抽查时,对各地各单位开展党员教育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和“学习身边榜样”活动等情况也进行一定的了解掌握。
1.重视和贯彻落实《规划》情况,具体为:
(1)重点了解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划》安排部署和组织推动情况,党员教育培训规划、计划制定情况。
(2)总体要求落实情况:党员教育培训工作是否认真遵循指导思想,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否以坚定信仰、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重点;是否坚持党员教育培训工作5项原则。
(3)3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5年时间把全体党员轮训一遍的目标任务进展情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是否更加扎实深入;教育培训效果是否更加显著;新时代党员教育培训体系是否更加健全。
(4)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情况:是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建立健全学习教育长效机制;是否通过教育培训引导党员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5)围绕主要内容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
①落实政治理论教育、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党的宗旨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形势政策教育、知识技能教育等7个方面基本任务情况;
②紧扣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活动、重要时间节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掌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实施七大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等开展教育培训情况);
③体现不同领域和群体党员特点开展针对性教育培训情况(重点掌握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党员以及民族地区、基层党组织书记、新党员、青年党员、老年党员、流动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培训的主要内容、做法及成效)。
(6)贯彻落实《规划》确定的党员教育培训方式方法情况:
①完善组织形式方面,集中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组织生活、实践锻炼有机结合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情况;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普遍培训、基层党委兜底培训情况。
②丰富教学方式方面,灵活运用讲授式、研讨式、模拟式、互动式、观摩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探索“课堂+基地”实训模式,加强案例培训,开展典型教育、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就近就便到红色基地学习、重温入党誓词、过“政治生日”等情况;
③创新运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党员教育培训方面,推动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一体化建设,运用“共产党员”教育平台、“学习强国”学习平台、“××党建”平台及其他党员教育信息化平台情况;依托全国党员管理信息化工程,探索建立党员学习电子档案情况;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综合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精准开展有针对性教育培训情况。
④健全培训制度方面,完善需求调研制度,坚持集中轮训制度,落实学时制度等情况。
(7)加强党员教育培训组织领导和基础保障方面:
①落实领导责任方面,党委(党组)认真履行党建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支部落实抓党员日常教育工作直接责任、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协调机构运行、组织部门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开展党员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②夯实基础保障方面,党员教育培训师资、阵地、教材等基础资源建设运行情况。
③加强学风建设方面,在教育培训工作中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干部教育培训有关规定等情况。
④严格考核评估方面,将党员教育培训工作作为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组织党员述学评学,党员教育培训考核结果运用等方面情况。
(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回访学员等方式开展)
2.党员教育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情况。重点掌握各地开展农村党员干部、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队员、乡镇干部理想信念、推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能力培训的方式方法和成效。
(实地抽查通过听取汇报、知识测试、查看资料、实地查看农村脱贫攻坚成效等方式进行)
3.开展基层党支部书记集中轮训情况。了解各地各单位是否对基层党支部书记进行了全员集中轮训,轮训的效果怎么样。
(实地抽查通过听取汇报、开展知识测试、查看培训资料等方式进行)
4.组织开展“党课开讲啦”和“学习身边榜样”活动。了解查看各地各单位安排部署文件资料、组织开展活动的影像资料,座谈了解活动效果。
(实地抽查通过查看资料、座谈交流、问卷调查、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
5.其他存在的问题和特色亮点做法。(实地抽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实地查看等方式了解掌握。)